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就所需的心肌酶谱项目进行竞争性价格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需求项目内容:
(一)心肌酶谱检测相关的仪器和试剂如下:
1.血清肌红蛋白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或化学发光法)
2.血清肌钙蛋白Ⅰ测定(各种免疫学方法)
3.血清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质量测定
(二)该项目不允许投放、赠送设备和相关的医用耗材。
二. 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供应商必须是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四)供应商如是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的销售授权。
(五)供应商经营的货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医疗器械产品。
(六)供应商必须在广州市内设有常住办公机构或办公场所。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八)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递交资料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该查询结果打印页面与项目档案一起存档)。
三、提交资料须知
(一)参加推荐产品和报价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如是经营企业提供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总代理的销售授权书。
4.供应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销售的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第二类、第三类管理的产品,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在广州市内设有常住办公机构或办公场所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协议等)。
7.推荐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及报价清单。
8.产品销售记录,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广州市二甲及二甲以上医院销售记录(资料必须有对应产品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
9.以上资料密封递交,封面注明: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心肌酶谱检测项目磋商资料。
10.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的成本费用自理。
(二)市场调研资料递交时间:2020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10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三)市场调研资料递交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群贤路138号住院部五楼药剂科
(四)联系人:何主任
(五)联系电话:020-32653080
广州市番禺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