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法的峥嵘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实施办法》)于1990年4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保密法》的立法宗旨是: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新修订的《保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保密法》列举了12种常见、最典型的严重违规行为,这些违规行为导致保密措施失效,国家秘密失控,保密技术防护体系受到破坏,严重威胁国家秘密安全。这些行为是: